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与我校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进行合作共建

  11月5日上午,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与我校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在望春法庭签署司校合作暨共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协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波、我校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有关负责人出席并签署合作协议。

  此次合作是我校相关学院携手地方司法机关,推进校地合作联动,拓展实践育人和教育教学创新的有益尝试,为我校充分利用地方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和司法资源优势,打造大学生法律实践平台,探索教育教学模式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下一步,双方将在教学资源建设、人才培养过程合作、创新创业指导、大学生实习实践等项目中进行合作。通过合作共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促进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提高,助力人才成长发展能力提升,实现校地协同发展。

  活动上,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望春法庭负责人张静霞法官,向我校师生介绍了望春法庭所辖区域、受理案件类型以及审判、综合治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指导等工作概况,并带领师生参观了综合性诉讼服务窗口、数字法庭等工作区域。

  (撰稿: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邵将;摄影:大学生融媒体中心 陆慧敏、蒋怡;审核: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卢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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