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参加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评估的公示
关于宁波财经学院与台湾昆山科技大学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教育
项目参加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评估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合作办学质量监督,参加中外合作办学(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评估的教育单位,需在办学单位网站公示本单位参评项目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现将宁波财经学院与台湾昆山科技大学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参加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的评估信息进行公示(详见以下公示链接),公示时间为2021 年 7 月 29 日至 8 月 8 日,公示期为11天。如对以上参评项目的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宁波财经学院国际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88052213 邮箱:yangyingfei@nbufe.edu.cn
参评项目公示链接地址:http://www.cdgdc.edu.cn/hzbx/bx-index.action?xmbh=BX_2021_1&jlbh=9379
宁波财经学院国际合作处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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